更新时间:2022.04.11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这是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活动享有法律监督权的基本法律依据。实践中,检察机关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实施行政诉讼监督:1.行政案件抗诉;2.追究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司法人员的刑事责任;3.其他监督方式。
向最高检察院抗诉的方式为:当事人决定申诉后,应以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的方式进行申诉。检察院会在收到申诉状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送达是否受理告知书。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检察院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应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书。
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撤回起诉后七日内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侦查机关(部门)处理,并提出重新侦查或者撤销案件的建议。对于退回侦查机关(部门)提出重新侦查意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督促侦查机关(部门)作出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并依法作出抗诉或者不抗诉决定。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
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流程: 1、作出起诉决定; 2、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对法院判决结果不服的,人民检察院又不提出抗诉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如果驳回的可以申请复核。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争取检察院不起诉的方式是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分三种情形是: 1.犯罪嫌疑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决定申诉后,应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检察院会在收到申诉状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送达是否受理告知书。如果做出受理决定,检察院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分情况作出如下处理:1、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
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流程是: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应当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对于公诉案件,检察院抗诉后,二审法院应根据审理情况,进行裁判: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
检察院到法院自诉时间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要认真进行审查,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立案。
自诉案件如果进行再审的,检察院进行抗诉的,则检察院会参与。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