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按照我国现行刑法规定,假释不适用于减刑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减刑。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
犯人只要有立功的表现就可以减刑,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立功减刑标准: 1、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2、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3、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
犯人立功减刑由执行刑罚的机关提请人民法院对减刑进行审查。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 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人的立功减刑由人民法院来认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判刑10年的立功减刑: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若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有重大立功后申请减刑的程序如下:首先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其次,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
《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可以重大立功进行减刑的法定标准是: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现应当减刑。
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重大立功表现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