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公告送达的期限是六十天。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被告举证的期限是收到起诉书副本后10日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要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且进行答辩,所以行政诉讼被告举证的期限是收到起诉书副本后10日内。
民事诉讼公告送达期限是六十天。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民事诉讼的公告期限为60日。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采用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行政诉讼中被告举证期限为收到起诉书副本后15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1、民事诉讼追诉期一般为三年。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发生民诉案件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按照法律规定申诉权取消;一般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有效期是三年,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
离婚诉讼的举证期限: 1、离婚诉讼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举证期限可以少于三十日。 2、在离婚一审普通程序中,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指定的举证期限可以少于三十日。
离婚诉讼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十五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七日
1、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在其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保护其合法权益。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以及义务人起开始计算。 2、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
举证期是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
离婚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是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离婚诉讼举证期限主要是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