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1
视情况而定。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实施罚金刑,有利于从经济上惩罚、教育犯罪分子。罚金应当缴纳,但在一定条件下,罚金也可以申请减免,以体现刑罚人道主义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是否减刑要看其在监狱中的改造表现。罚金只是作为一种附加刑,并不能作为减刑的依据。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
罚金是一种刑罚,缴纳罚金是正常履行判决确定的内容,不可以作为减刑的理由。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才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
罚款分期缴纳,只要犯罪分子符合减刑条件,就可以减刑。 减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在实施过程中,认真遵守监督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 在实施过程中,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2、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一是认罪服法;二是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三是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四是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
公民的公积金一般是不可以自己缴纳的,若缴纳公积金则必须依托有关单位进行缴纳。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这要视情况而定。罚金跟减刑之间没有什么大的联系,交罚金也不是减刑的必定条件。相反,若根据法院判决嫌疑人应当缴纳罚金,则必须履行,否则可能会影响到今后的减刑。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国家对减刑有相关规定,并不是因为
认罪认罚缴纳罚金只有在符合减刑的条件下才能减轻刑罚。认罪是指行为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并签署具结书;认罚是指行为人对检察机关建议判处的刑罚种类、幅度及刑罚执行方式均没有异议。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
服刑人员不需要缴纳罚金减刑。服刑期间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均可减刑。
主动缴纳罚金不可以减轻处罚,可以减轻处罚的情形包括: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的;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等。
交罚金不属于减刑条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
交罚金是不可以申请减刑的,减刑的需要接受改造,有悔改表现,加上重大立功才可以减刑。主要的减刑的情形有: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想要申请减刑还是需要
交罚金是不可以申请减刑的,减刑的需要接受改造,有悔改表现,加上重大立功才可以减刑。主要的减刑的情形有: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