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3
质押抵押的区别具体有:质押的主体是质权人和出质人,抵押的主体是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抵押是不转移财产的占有的一种担保方式,而质押是转移财产权利的占有的一种担保方式。
债权抵押与债权质押的不同有: 1、担保物种类不同; 2、担保物权设立的条件不同; 3、同一财产能否再担保不同:某一财产的价值能够满足两个以上债权要求的,抵押人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就同一财产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形成两个抵押权。
1、标的物的区别:抵押的标的物主要为不动产;质押的标的物主要是动产或权利,包括票据、股票等有价证券。 2、所有权所属的区别:抵押不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标的物所有权人占有;质押则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所有权,由质权人占有。 3、担保费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在于:1.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债务人或第三人不需要转移占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需要将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2.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还可以支配质物;最不明显的是第三个区别,抵押权通过向
登记的抵押和登记的质押,应当以登记的时间确定哪一个优先。法律明确规定,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因此,必须根据登记的时间确定抵押和质押哪一个优先,抵押先登记的,抵押应当
1、成立要件和保持要件不同。除签订抵押合同外,抵押权的成立原则上以抵押登记为条件。抵押权的成立不以抵押物的交付为条件。 质权的成立与保持则与抵押权不同。质权的成立,除签订质押合同外,须出质人依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交债权人占有。 2、标的物有
1、抵押权的成立原则上以抵押登记为条件。质权的成立,除签订质押合同外,须出质人依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交债权人占有。 2、抵押权的标的物为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除不动产用益物权外的其他财产权利。 3、抵押权仍由抵押
抵押权和抵押权人主要有以下区别: 1、抵押人是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主体,而抵押权人是债权人; 2、抵押人是提供抵押物的人,而抵押权人是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人。
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可以用来作质押,只能抵押。质押、抵押贷款有下列区别:质押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而抵押不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并且抵押物主要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而质押物主要包括动产和权利。
股权抵押与股权质押的区别: 1.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 2.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3.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质押和抵押进行比较主要有以下区别: 1、质押是转移财产权利的占有的一种担保方式,抵押是不转移财产的占有的一种担保方式; 2、可抵押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而可质押的财产包括动产和权利。
抵押权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质权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
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有以下区别: (1)担保物的种类不同。 (2)是否转移占有权不同。 (3)公示方法和合同生效时间不同。 (4)能否重复设置担保权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