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共计可以达到
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刑事诉讼法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
审查起诉阶段羁押时间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审查起诉中,公安机关对嫌疑人的羁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五个月。羁押期限是对待侦査、起诉、审判的人犯关押的法定时限。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告人在侦査中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中的羁押时间一般是一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的话,经过批准可以再延长15天。因此在审查起诉阶段,其羁押时间最多也就是45天,而且是需要受到严格限制和监管的,因此要根据法律规定执行,不能够随意延长羁押时长,而且羁押期限是对待侦査、起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对犯罪嫌疑人羁押的期限一般是一个月,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同时规定,对于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羁押的时间可以向后延长半个月的。而且中间退回补充侦查的时间并不计算在羁押期限内。逮捕后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
在侦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权利如下: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起诉阶段享有以下权利: 1、自我辩护权; 2、辩护律师委托权; 3、对司法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的控告权; 4、法律援助接受权。 5、值班律师律师约见权。 6、其他合法权利。《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
在侦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权利如下: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
根据法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已经立案的,应当撤销案件。但民事赔偿责任是不能免除的,由被害人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解答的,则检察机关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审查起诉阶段家属可以会见嫌疑人。家属作为辩护人的,经过检察院的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能够会见律师,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辩护律师能够同
审查起诉阶段羁押时间一般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则羁押时间一般为十日,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也就是羁押时间可以达到十二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