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三无船舶”是指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有效渔业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捕捞许可证〕、无船籍港的“三无”渔业船舶。在交通部《关于实施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假冒他船船名和船籍港、伪造船舶证书和证书登记事项与船
三无船舶处理,有法律条文如下: 1、船舶、海上设施未持有有效的证书、文书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违法船舶或者海上设施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船长和有关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
当企业破产清算时,该企业的债权与股权的清偿权优先顺序为一般债务次级债务优先股普通股。一般债务债券通常由地方政府发行,用其税收还本付息。发行此种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往往用于修建高速公路、机场公园等市政设施。
承租人在下列情况下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4、
担保债权的优先性体现在,有担保的债权单独划定为一个清偿顺序,优先于其他债权获得清偿。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在房屋出卖前合理的期限内通知承租人,该合理期限以出租人确定的期限而定。在该期限内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超过该期限的,推定承租人放弃优先权。 出租人的通知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如可通过信函、在租赁房屋处张贴告示等形式均可。但无论以
目前,法律暂无明文规定出租人应当何时通知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但是应当在出租人决定处分租赁房屋时,尽快通知承租人,如果不通知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一般情形下,承租人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行使;期满未行使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拍卖出租房
先起诉不能优先受偿,债权人因为债务纠纷提起诉讼的,需要注意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船舶登记人和实际出资人不一致的影响有:可能会造成船舶所有权的争议。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法登记后生效,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其作用是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物品时,房屋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的基础上,在同等条件下比其他人优先购买租赁物品。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法定的,没有附加任何条件,不会因为出租人出卖的房屋超出承租房屋范围而改变。优先购买权出现是
优先抚养权的行使应该考虑如下因素: 1、优先抚养权主张者的年龄因素。实践中优先抚养权主张者大多年龄较大,从生理角度讲这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 2、优先抚养权主张者的体能状况。年龄较大者一般身体较弱,而身体较弱者的人不利于与其共同生活的
要求展会优先权需具备的条件: 1、须是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是使用的商标。 2、享有优先权的法定期限是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3、商标注册申请人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就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