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6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罪犯申请减刑的条件有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会被限制减刑的罪犯是对因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
死刑的限制条件如下: 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犯罪分子对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 2、死刑案件判决后,必须经过复核程序核准,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死刑立即
累犯减刑的条件具体如下: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一)“确有侮改表现
累犯有限制减刑的条件。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法院可以犯罪情节等情况,决定对其限制减刑。除此之外,我国法律没有对累犯减刑作出其他限制,仅规定了累犯不适用缓刑、假释,因此对于符合减刑条件的累犯,执行机关可以向
减刑的条件如下: 1、主体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适用条件。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 3、有重大表现可以减刑。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
1、被判处死缓的累犯; 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3、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对其决定限制减刑。
刑法中的限制减刑是: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刑法上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减刑的限制有: 1.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无期徒刑在服刑2年以后,才可以
减刑是在原判刑期的基础上对犯罪分子适当减轻刑罚。如果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并接受教育改造,经确认有悔改表现的可以申请减刑。如果犯罪分子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例如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等,可以适当减轻原判刑罚。但是减刑的前提条件是只能对
减刑的条件有: 1、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减刑限度是指犯罪分子减刑后应当实际执行的最低刑期,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原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少于13年
一、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 二、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