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的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的合同,权利人的追认是效力待定合同确认生效的主要事由。
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效力问题: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无效,但经权利人认可具有法律效力。 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批准,对被代理人无效的,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促被代理人在一个月
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或者无权代理订立合同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的,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该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无效合同的违约条款一般无效。合同无效不影响争议解决条款、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法律效力,违约条款不是结算和清算条款,结算和清算条款是有关报酬、费用等方面计算的条款,一并不是争议解决条款,争议解决条款是合同中约定的双方发生争议选择仲裁或者诉讼的条款
无效合同的违约条款无效,仅解决争议的条款有效。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或作折价补偿,同时当事人应酌情根据实际情形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授权代表签订协议一般是不需要为此负法律责任,法律特别规定的除外。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代位权对次债务人的法律效力有,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次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提出抗辩;以及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无权代理合同撤销权的行使要求是:相对人在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之前撤回其对无权代理人已经作出的意思表示。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有下列法律效果:在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可要求此债务人向其清偿债务。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一切抗辩均可向债权人主张。但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权利范围,也不得擅自处分债务人的其他合法的权利。
夫妻代签合同是否有效要看情况。 如果处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协商一致的,可以代签;或者如果夫妻一方是另一方的代理人的,具有委托代理协议或代理证明的,也可以代签。如果代签行为经过时候追认的,也是有效的。其他没有经过追认也没有事先同意的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