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法定期限一般是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众所周知,凡是需要公诉的案件,都是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的。为保障人民检察院在一个半月内审查起诉重大案件的合法权益,人民检察院还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将重大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延长一个半月。但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但是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向检察院移交审查起诉的时间一般是两到三个月。从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这中间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期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由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一个月。然后案子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一般期限为1个月,当然根据案情的需要,
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卷、证据材料并受理后,算审查起诉。检察院一般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但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审查起诉的时间可以延长十五日。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 它是实现人民检察院公诉职能的一项最基本的准备工作,也是人民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