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死缓的意思是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这是我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 在我国适用死缓必须符合一是罪该处死;二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在我国,死缓一般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这种制度可以很好的使一些犯罪者认清自己的错误,并在服刑期间积极学习改造。
死刑复核权是指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的案件,由有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复核,以决定是否核准死刑判决并执行死刑所应当遵循的权利。是对死刑的判决和裁定进行复核的权限。死刑核准权一直就在最高人民法院。
死刑复核结果的进行: 1、原判判处具体认定的某一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不完全准确、规范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 2、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裁定予以核准; 3、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
死缓复核是指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的审查核准。程序:报请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对于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死缓案件,在上诉、抗期满后当事人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的,应当将该案件主动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管辖权限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对被申请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从而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同级复议是指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可以是同级行政主体也可以是上级行政主体。
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
我国人民法院所作出的死刑缓期执行判决是指应当对犯罪分子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如果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没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则报请
1、审理对象特定:这一程序只适用于判处死刑的案件,包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 2、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的终审程序; 3、所处的诉讼阶段特殊:死刑复核程序的进行一般是在死刑判决作出之后,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执行之前;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对已经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应遵循的特别审判程序。 我国法律设立死刑复核程序的目的在于,由享有死刑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
死刑复核流程是中院判决死刑后,没有上诉或抗诉的,由高级法院进行复核,同意的就维持原判,并报最高法院核准,不同意的进行改判或发回中院;有上诉或抗诉的,由高级法院进行二审,二审维持原判的,报最高法院核准,二审不同意原判的,改判或发回重审。高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