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为要约人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属于要约。要约通过开标生效后,投标人就不能再行撤回。
投标文件分为三大块:即综合标、商务标和技术标。 1、综合标部分,即一般所说的投标函部分。包含的内容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投标报价、质量保证、工期保证、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履约担保保证、投标担保、对招标人的其他承诺)、投标函
“废标”这个概念在我国招投标立法中并没有统一的定义,在招投标实践中也经常引起纠纷和争议。本文将根据我国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实践,就废标的含义、决定废标的权利依据、废标的法律后果、废标条件等问题作初步探讨,供商榷。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方代表的签字日期都会写成同一个日期。投标文件里的日期写开标日之前的合理。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
投标有效期是三十个工作日。投标有效期通常自开标时间起算,投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评标、定标和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在30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通常情况下投标人的下列情况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
投标书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并将投标书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书后应当签收保存,开标时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投标投诉期是10日之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投标活动的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部门应在3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负责受理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关的当事人。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后,招标人应当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了密封和加写了标志,如果没有按照要求密封和加写标志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或告知投标人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然后签收,列明签收的时间、地点、签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