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销售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1%,征收率为3%。但营改增后转让土地使用权,区分营改增取得和营改增后取得,并且在
股权转让需要评估和上交易税,需要交印花税以及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是合同的双方都需要缴纳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继承、遗产处分、直系亲属之间无偿赠予股权的情况下可以不交所得税。
转让股权不征收增值税。股东为个人的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企业的,转让所得并入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无论是企业或个人,有签合同的,均需根据合同额征收印花税。 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其销售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照章征收增值税。 如果小规
基础有8类,免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具体指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属于税法规定范围的初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具体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以下项目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自己生产并且销售的农产品;部分古籍或者古董;进口直接用于科学实验和科学研究的设备;直接进口的残疾人用品;避孕用具和药品;销售一些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也就是二手物品。增
著作权转让是需要交印花税的;从而合同印花税会按照转让标的计算。根据印花税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应当按所载合同金额的0.5‰贴花,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所以,对个人转让著作权应当按所载合同金
需要缴税,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缴税。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不是经营行为,不缴纳营业税,法人股东转让股权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要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