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8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不服的公安机关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经过侦查没有犯罪事实,那么是不会提起公诉的;但是如果具备以下条件,检察院是会起诉的: 1、犯罪事实清楚; 2、证据确实、充分; 3、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 4、法律手续完备。
个人不能申请不起诉,只能由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可以不起诉的,则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
检察院起诉被告人的,不会作出通知,但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状时,会由人民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一、对应法院层级不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应当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 二、管辖案件不同。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由市检察院管辖,一般案件由区检察院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包括12种,即贪污案;挪用公款案;受贿案;单位受贿案;行贿案;对单位行贿案;介绍贿赂案;单位行贿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隐瞒境外存款案;私分国有资产案;私分罚没财物案。 二、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包括35种,即滥
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中发现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包括履行职务犯罪侦查、逮捕或者决定逮捕、审查起
根据我国法律,我国检察院的公益诉讼范围主要包括民事领域与行政领域。我国公益诉讼的范围不定,根据我国民诉法律规定,只要是对损害国家利益、集体或者个人的民事或者行政违法行为,检察院都可以就此提出公益诉讼,以此来保护我国国家利益与人民的集体利益。
没被检察院起诉不会有案底,必须法院认定有罪以后才会有案底。刑事犯罪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只有刑事犯罪记录被封存的,才查询不到,但是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是并列关系。由此可见,检察院都有单独决定取保候审的权力,所以案
检察院退侦2次后应当释放当事人或者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程序,后期如果在犯罪事实成立的情况下,可以立即逮捕处理,具体情况下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退侦最多只能两次,否则就需要释放当事人。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做出不起诉决定的是本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检察院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检察院通过分析犯罪情节、主从犯、是否被胁迫、诱骗、有无自首等方面来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