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3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裁定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死刑的判决和裁定; (四)最高人民法院
能。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对仲裁机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可以对推翻劳动仲裁裁决书的。但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况很少出现,基本上法院的判决和仲裁裁决结果一样,只是在具体数字上有区别,因为仲裁的时效和法院的时效有
仲裁裁决后可以向法院起诉。提起仲裁并不会消灭起诉权。但是需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如果仲裁裁决作出后,人民法院对其依法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此时当事人可以就该纠纷到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作出的仲裁裁决已经生效并且不存在可撤销的情形,此时不能向法院提起
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提出申请的主体必须是当事人; 2、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 3、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4、必须有证据证明裁决有法律规定的情形。
人民法院执行仲裁裁决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有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 (3)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1、先行裁决。先行裁决是指在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仲裁庭就已经查清的部分事实所作出的裁决。 2、最终裁决。最终裁决即通常意义上的仲裁裁决,它是指仲裁庭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就当事人事情仲裁的全部争议事项作出的终局性判定。 3、缺席裁决
区别在于: 1、仲裁调解书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仲裁委员会根据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制作的;仲裁裁决书是由仲裁委员会直接通过仲裁方式下达的法律文书。 2、仲裁调解书出现在调解程序中;仲裁裁决书出现在裁决下达后。 3、仲裁调解书以双方自愿达
仲裁与判决的区别如下: 1、仲裁程序比法院简单,一裁生效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2、仲裁只是解决争议的途径之一,不是最后的途径,也不是唯一的途径。但法院判决是解决纠纷的最终司
对仲裁裁决执行如下: 1、有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 3、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和有关材料; 4、申请强制执行仲
法院可以撤销仲裁委的裁决书,如果法院认为仲裁裁决有问题或者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撤销仲裁裁决。根据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仲裁裁决如果出现没有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
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