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移送审查起诉是必须逮捕的,对于在侦查期间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或者提起公诉以后;受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是否需要重新对适用逮捕的情况进行审查,法律没有作出规定。
审查起诉阶段不一定要逮捕,对于社会危险性较高的嫌疑人,可以予以逮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二、 三、四款规定,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可以在公安内部网络中查询批准逮捕的信息,批准逮捕的条件如下: 1、证据要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刑罚要件,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社会危险性要件,有逮捕的必要; 4、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
《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 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这一规定明确了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 (1)有
批准逮捕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确有逮捕必要。 一、批准逮捕后多久移送审查起诉,需视情况而定: 1、批准逮捕后,移送审查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审查批准逮捕时应当讯问的情况有,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时,是可以讯问犯重罪嫌疑人,也可以
批准逮捕后取保候审有四个条件。这四个条件分别为:1、可能会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会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的或者是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
有区别,具体如下: 1、主体不同,审查批捕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的侦监科,审查起诉的主体是是由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2、在案件中所处的阶段不同。审查批捕是侦查机关(一般为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后,对案件的基本事实有了一定的了解,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逮
不予批捕与不批捕没有区别。 不逮捕是指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人犯,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要求逮捕人犯时,必须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应逮捕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
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其进行羁押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批捕后就不是侦查阶段了,已经属于案件侦查终结阶段,是可以直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但是如果证据不足的情况,检察院会退回到公安局进行补充侦查,所以批捕之后还可能是补充侦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