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并不是所有工程建设项目都属于必须经过招投标程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规定: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
建筑工程质量归建设局下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职责:贯彻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建设厅有关建筑工程技术质量管理的立法和建筑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指导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和各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管理是由对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检测和对主体分部工程的监督抽查组成。提供质量检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检验的真实性负责,完成检测业务后应当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施工工地需要协调的建筑系统政府部门有:发改部门(发改局、发改委)、国土局(涉及到用地、矿产压覆)、规划局、建设局(建委)环保局、行政执法局(城管局)、建工局(有些地方没的,涉及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设部门可以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按规定申报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
施工质量控制应进行以下操作: 1、审查质量文件。 2、现场质量检查:开工前检查、工序交接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停工后复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竣工检查、成品保护检查。 施工质量控制是在明确质量方针的指导下,通过施工方案和资源配置方案的实施、检查
施工方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任务是:进行安全管理,保障施工条件和工人安全;控制投资与施工成本;管控进度;确保质量;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方进行组织和协调等。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是指工程项目在规划、评价、决定、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的整体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应按先来后到的顺序进行。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是工程建设过程客观规律的反映,是建设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工程项目的建设
(1)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 (2)严格财务制度,加强财经管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利益关系; (3)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 (4)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有效
按照以下步骤走建设工程项目程序: 1、首先应当进行项目立项; 2、项目立项后进行方案策划; 3、确定方案后,对项目工程进行实地评估; 4、进行工程设计; 5、对项目工程进行招标并发包施工; 6、确定承包方进行施工; 7、竣工验收。
建筑施工单位项目部的主体资格认定:已经领取营业执照的项目部应当认定为分支机构,可以作为独立的诉讼主体以原告、被告或者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擅自变更建设工程项目可以索赔。如果是擅自变更,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约定履行的,则当事人可以索赔。如果是经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变更工程项目的,则不可以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