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4
犯罪分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缓期执行的,如果在缓刑期间再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就会构成累犯。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
一般都是故意杀人,严重的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绑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个以及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后果特别严重的普通刑事犯罪。这些都会判死刑的。就是说情节特别严重,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这三个特点占一个都会判处死刑的。
判处死缓,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期满的,减为无期徒刑,不会再被处以死刑。但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符合条件的,会判缓刑。法律规定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被判处死缓的罪犯,在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既存在成立胁从犯的可能性,也存在成立主犯或从犯的可能性。 如果被迫犯在客观上起到了主要作用的,便可以构成主犯;如果在客观上起到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则应当构成从犯。 被迫犯参加犯罪的主观心理因素,对于认定其在共同犯罪中是起主
刀杀狱警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严重违反我国监狱管理规定,行为人在监期间没有悔过表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的相关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有期徒刑10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33条规定
被人民法院判处缓刑又犯罪的犯罪分子,一般是不会构成累犯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规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次犯罪的,属于累犯,不能判处缓刑。 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再次犯罪的,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称为累犯,应当进行从重处罚。 对于犯有恐怖活动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