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3
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代位继承人必须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保护继承权的原则都有: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遗嘱优先原则等。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权丧失的特点如下: 一、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二、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三、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必须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条件; 四、继承权丧失仅具有相对性。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
债权是遗产的一部分,可以继承。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而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
继承权的原则如下: 一、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主要有以下表现: 第一,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 第二,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 第三,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二、
遗产继承权利丧失后,当事人有以下情形的,如果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可以恢复继承权: 1、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的; 2、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的; 3、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
子女在以下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
法定继承中丧偶儿媳可以继承遗产。我国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在法定继承中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但是公婆生前立有遗嘱将自己的遗产指定给他人继承的除外。
遗嘱里可以写出继承原因,遗嘱内容为遗嘱人自己意思表达,法律不予限制。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
子女未尽赡养义务不会丧失继承权。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 (一)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二)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三)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四)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五)遗
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的区别是: 放弃继承权一般是指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权利,这种行为以继承人的主观意志而改变; 丧失继承权一般是指经人民法院认定并作出判决而被剥夺其继承权,这种被剥夺是依法强制执行的,不以被剥夺人的意志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