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刑事强制措施折抵刑期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都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而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则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则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间还可以取保,但是需要满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等情形。
留置作为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其效果与其他刑事强制措施一样,都是使得相对人处于一种被羁押的状态。从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出发,被留置者已经部分受到了惩罚,留置期间会折抵最终的刑期。即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
两个机关都可以负责立案侦查,要看你究竟是什么案件。两者的区别:公安机关负责案件的侦查,检察机关负责提起公诉和对公安机关侦查的监督,也负责一部分案件的侦查(自侦案件),主要就是和当官的有关。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作为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后的侦查期间最长可以达到七个月。刑事侦查期间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如果案情简单,一般不超过两个月就能结束侦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期满不能解决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重大的犯罪集团案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追诉期是刑法上对于犯罪进行追诉的有效期,原则上过了追诉期的案件就不可以进行刑事追诉。具体期限有: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追诉期是5年;5年以上不满10年,追诉期是10年;10年以上的,追诉期是15年;最高刑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追诉期是20年,
刑事案件的刑期计算的规定为: 如果是判处管制的,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如果是被判处拘役的,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从判决执行之日
刑事拘留后报捕期限一般是七天以内。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