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
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以下三类: 一、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并成为适格被告。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这一规定明确了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内容是以减损权益或者
关于提起上诉的主体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上诉的主体即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一般而言,上诉的主体主要是第一审案件中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均有权提起上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行政处罚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被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是: 1、国家明文规定建立某一机关或组织承担某种行政执法任务; 2、国家通过法律,法规授权的方式将某种执法权直接赋予某个业已存在的机关或组织。 在中国,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
行政诉讼的被告是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
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当事人在受到行政处罚后,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构和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在复议和诉讼过程中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对于行政处罚不服可以提起诉讼,这是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为人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法中的追究时效一般是二年,在该期限内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发现违法行为的,不能再追究行为人的行政责任。而行政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算起。
申请强制执行的主体是依法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以下三类: 一、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并成为适格被告。但被授权的组织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