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未立案但有可能危害社会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
不可以。目前强制措施只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不能对证人进行强制措施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对于在哺乳期内的当事人是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的,前提是符合采取某一强制措施的条件;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被采取强制措施符合条件的可以撤销。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下列情况下监察委可以采取留置措施: 1、被调查对象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如涉嫌贪污贿赂或失职渎职等; 2、监察机关在采取留置措施时,已经掌握了被调查对象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相应证据,且仍有其他重要问题需要继续核查; 3、涉案情节重大复杂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可能逃跑、自杀的;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拘传这五种。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依法逮捕,这就是逮捕的条件。
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
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强制执行探望权: 1、通过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实现申请人的探望权; 2、幼儿园或居住地居委会协助未成年子女就读的学校实施探望权,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探望权; 3、通过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探望
强制执行探视权可以采取的措施有: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对拒不履行协助探望义务的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