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哺乳期不可以抵刑期。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其可以
可以强制执行,但是要保障哺乳期妇女的基本生活需求。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监外执行期限可以折抵刑期。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计入刑期,法律规定不计入刑期的除外。
女职工哺乳期,如果假期满后确有困难的,哺乳假可酌情延长。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
对于判刑后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拘役可以监外执行,但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监外执行的适用必须具备: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在哺乳期内孩子不满一岁的当事人,是不可以进行行政拘留的。法定哺乳期为12个月,犯罪嫌人在怀孕期间可以办理取保候审(12个月),考虑到小孩需要哺乳情况,一般普通刑事案件法院会考虑缓刑,如果是刑期比较长的
监外执行不可以减刑。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
监外执行是不可以减刑的。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予以监视居住;正在怀孕的罪犯应当停止死刑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监外执行不允许减刑。只有被判处有期徒刑、管制、拘役、无期徒刑且在监狱内服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的才允许减刑,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并不在监狱服刑。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怀孕期;处于哺乳期的妇女;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生活不能自理而监外执行不会危害社会的罪犯。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当然满足监外执行需要有一定的条件,保外就医就是一种特殊的监外执行。 法律是人制定的,人有感情,当然法律也有情。但是法律的严格却也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