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判决书生效后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执行中会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划拨、变价,清偿应当赔偿的款项和利息。通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依照规定搜查当事人可执行的财产,但是像一些隐蔽性的财产可能就需要申请
特定情形下,申请执行人或被追加主体对于追加被执行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被申请人或申请人对执行法院依据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执行裁定书真的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执行异议被驳回,异议人应当先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如果复议被驳回,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不能未经复议直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申请执行人对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执行复议规定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后半段: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执行异议则规定在第二百二十五条前半段: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1、第一条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
对执行通知书有异议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执行法院会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如果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执行异议,是指在
若对法院执行裁定书不服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受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