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一、一般意义上的著作权主体:除作者以外,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社会组织依法也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二、特殊类型的著作权主体: 1、合作作者。 2、职务作品的作者。 3、演绎人。 4、汇编人。 5、受托人。 6、原件所有权人。 7、自传者。
著作权主要包括以下权利: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修改权。署名权是作者表明身份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是尊重作品原本的表达不受歪曲,修改权是允许作者在某些情况下修改自己作品的权利。著作人身权属于人格权的一种,它涉及到作者的人身利益,因此不可转让于
著作权的含义是:具体指的是著作权人依据著作权法所法享有的,以有文字或口头等有形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为保护内容的民事权利。
著作权包含两大类,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汇编权、翻译权以及其他应由著作权人享有的权
著作人身权包括:著作人在作品上表明作者身份著作权、著作人决定作品是否公布的发表权、著作人自行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修改权、著作人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的保护作品完整权等。
著作权保护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达个人风格的作品,依法享有获得声誉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作品财产权是作者自行使用作品并被他人使用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公民作品的发表权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
网络著作权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等。
著作权的邻接权,又叫做作品传播者权,指的是跟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力,是作品传播者对自己传播作品过程中做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著作权邻接权主要有下面四类:第一,出版者权。具体包括版
汇编作品就是作者把其他作者的作品、作品片段或者不属于成型作品的某些数据和材料汇集到一起,从而呈现出新的作品。新作品的著作权归汇编者所有,但是在使用其他作品的过程中,不能侵犯原来作者的著作权。也就是要标明出处,而且还要给原创作者酬劳。
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主要是: 一、雇佣作品(职务作品)的权利主体,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二、委托作品的权利主体,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
以下是我国著作权法所说的作品形式:以文字作品、计算机软件、工程设计图、美术作品、建筑作品、口述作品等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包括创作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包括以下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