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首先当事人起诉,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对二审行政诉讼申请抗诉的方式为向检察院提交抗诉申请书,检察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书;检察院审查检察院立案以后,会对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进行审查;经检察院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会提请上一级检察院抗诉。
行政诉讼二审的审理:二审的书面审理适用于一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的上诉案件。二审法院经过一审法院报送的案卷材料等进行审查,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再传唤当事人、证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调查核实,只通过书面审理后,即可作出裁判。
行政诉讼二审是终审。依据我国规定,行政诉讼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两审终审制并不排除对某些行政案件实行一审终审。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因此,行政案件不一定是一审终审。
行政诉讼二审一般三个月审结。自收到上诉状之日起算。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并且找到新的证据,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的二审案件一般需在三个月内审结,从法院收到上诉状之日算起;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则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高级人民法院经最高院批准,可以予以延长。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行政诉讼一审的审理流程: 1、组成合议庭; 2、交换诉状; 3、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用传票传唤当事人; 4、行政诉讼一审程序必须进行开庭审理; 5、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以合法性审查为原则,以合理性审查为例外,并且要符合当下的法律政策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合法并且合理,符合当下的法律政策规定。
1、起诉。 2、受理。 3、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案件全部诉讼流程是: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起诉;法院审查后受理;法院进行审理;审理后判决。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如下: (一)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反行政管理行为,执法人员可当场作出如下处罚: 1、警告; 2、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 3、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