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计算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的方式是: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满不能终结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可延长一个月;案情重大复杂的,可延长二个月;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期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可再延长二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有下列情况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刑事侦查羁押期限的法律规定包括有: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侦查羁押期限从逮捕之日起开始算,之前的拘留不算其中。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般侦查羁押期限是不得超过两个月的,但是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在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共计可以达到
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
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权,提高侦查效率,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我国对侦查羁押期限有明确规定,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羁押期限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以后起算,到侦查终结截止,侦查羁押期限是不包含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时的期限的。
1、在侦查期间,发现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 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3、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等等。
侦查羁押期限分为一般期限和特殊期限: 一般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件。 特殊期
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上述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侦查羁押期限的从逮捕之日开始进行计算。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