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7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条件为:第一,前提条件是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第二,被拘留人针对行政拘留提出了暂缓执行的申请。第三,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执行暂缓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第四,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了担保人或
行政拘留可以暂缓执行,但是只有在被执行人要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时候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被执行人提出暂缓执行的申请,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以下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
行政拘留在拘留所执行,如果行政相对人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暂缓执行。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 1、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而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 2、暂缓执行只限于行政拘留处罚,并由被处罚人提出了申请。 3、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是有效的。如果被处罚人符合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并且依法向公安机关提交保证金或提出担保人的,该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可以暂缓执行。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应当符合的条件: 一是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 二是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三是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四是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
申请行政拘留暂缓,应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
暂缓行政拘留,如果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了,不会拘留;如果拘留的处罚决定没有被撤销的,依然会进行拘留。暂缓执行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因特殊事由,可以适当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后还可以再执行。行政复议期间具体的行政行为是不停止执行的。但是有以下4种情况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后,如果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当事人通过复议或提起诉讼而撤销,不继续执行;如果行政处罚决定被维持或者被处罚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则仍应执行。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二是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三是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四是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是指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并且申请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在缴纳了保证金或者有担保人担保以后,可以暂缓其执行行政拘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