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6
没有犯罪人就没有犯罪这句话是不对的,因为犯罪不仅仅只有人可以构成,单位在特定情形下也能成为犯罪主体。法律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也有可能会犯罪。
职务犯罪减刑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
司法解释对招摇撞骗罪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职务侵占罪司法最新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该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职务犯罪减刑假释最新规定如下:如果罪犯有重大立功的行为或者其它的减刑情节,可以申请减刑。对于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需要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职务犯罪罪犯,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减刑的原则是从严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贪污、受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罪名主要有以下三类: 一、贪污贿赂犯罪,具
符合条件能假释。《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
符合条件的能假释。我国《刑法》第8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
没有职务的不会构成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例如
利用的职务之便,从事犯罪行为的,属于职务犯罪,仍然需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有自首立功情节的,需要从宽处理。具体的认定需要根据司法解释来作出
符合条件可以假释。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针对职务犯罪假释的规定,只要满足假释的要求,那么职务犯罪也可以假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的假释条件如下: 1、该犯罪分子的刑期已经执行了二分之一以上,如果是被判处了无期徒刑,则应实际执行了十三年
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共犯都是实行犯,共犯中有一人决定中止后,然后极力劝说其他人放弃犯罪,如果其他人接受了劝告,放弃本来可以继续下去的犯罪,全案都是犯罪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