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8
连带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只有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之前,可以拒绝债权人要求其履行保证债务的权利。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时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我国法律规定,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责任不具有保
一个法人为公司担保的连带责任有: 1、超出登记机关批准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 4、解散、撤销、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 5、变更、终止时未及时申请登记和
连带担保人超过诉讼时效可以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承担连带责任的主要有以下这些:1、作为担保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2、身为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身为代理对代理的事件承担连带责任;4、两人或两人以上因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应当对损害结果承担连带责任。比如甲和乙都是合伙人,但是乙为了
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2.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连带债务保证人承担的责任范围有: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所有担保责任范围与债务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的责任范围完全一致。包括主债权的全部、利息、违约金和损害。部分担保责任范围由担保人和债权人具体约定,只代表债务人履行全部担保责任表债务人履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在我国合伙企业的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但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必须是担保合同中约定了连带责任保证,才算是连带责任保证,否则是一般责任保证。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新贷与旧贷系同一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当主合同不存在或者已经结束,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或者保证期间届满的时候,连带责任保证解除。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时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我国法律规定,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责任不具有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