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二审的时候,如果开庭审理可以维持原判,可以当庭判决,也可以择日审判再判决,具体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庭宣判是特例,择日宣判才是正常。无论二审、一审还是再审、如果当庭宣判、不需要择日再审判、只需要择日发判决书,当庭不宣判、择日直接拿判决书。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监视居住到期以后可
监视居住后,如果案件进入审判阶段,经法院查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会判刑;但如果证据不足或者依法应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则会作出无罪判决。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都是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已经监视居住的,是不能再取保候审的。 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
视情况而定,要看当事人是被取保候审还是被逮捕状态。若为被取保候审期间的,判决前不会收监。如果判决缓刑,也不用收监了,只要参加后续的社区矫正即可。如果判决有期徒刑的,那就要收监了。
取保候审后是否需要监视居住就好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犯罪事实轻微,不会给社会造成影响的情况下,则不需要采取监视居住的。如果取保候审后可能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负责影响,那么可以变更为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之后,不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是未采取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监视居住之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符合这一条件。
监视居住能转成取保候审,但行为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
监视居住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处缓刑: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监视居住到期后不撤案可以去公安局了解情况或者申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 2、被告经传票传
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的差别有: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不同。 2、限制人身自由期限长短不同。 3、适用条件不同。 4、执行地点不同。 5、违反规定的后果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