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拍背影一般不算侵犯肖像权。如果未经权利人的同意,将权利人的背影照片用作商业用途就属于侵犯了肖像权的行为。人像、纪实摄影作品如果没有征得肖像权人同意,原则上不能发表、展览。
拍摄视频可能属于侵犯肖像权。如果未经肖像的所有权人同意,并且实施了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的行为的,是侵犯肖像权。若是经过同意的,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背影不算侵犯肖像权。因为单纯依靠背影并不能对此人进行有效识别,侵犯肖像权必须具有鲜明的指向性,若是不具备指向性,被害人也就不能确定,也就没有侵犯肖像权。
拿手机拍摄不一定侵犯肖像权。在未经本人同意,非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的情况下,如果不是为了新闻报道、或者不是同公安机关一样为缉拿犯罪嫌疑人而发布通缉令,那么拿手机拍摄就是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肖像权的一个主要特征便是具有可辨认性,即客观存在的人的形象与通过艺术创作手段再现的形象相比,要为一般的人所能够认知、辨认。 但是,用名人背影也需要征得同意。
拿手机拍摄不一定侵犯肖像权,符合下列条件时构成侵犯肖像权: 一、是有损害事实的发生。如被摄者肖像权受到侵害后,受害人的名誉、地位、身份受到打击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 二、是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这里包含故意和过失)。即摄影活动中确有法律、法规禁
拍摄路人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不具有营利目的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以及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创制、占有他人肖像的行为构成侵犯肖像权。
在网上发布明星照片,如果具有侮辱、诽谤或者盈利性质的,是可能侵犯该明星肖像权的。网上使用明星的照片,如果只是用于娱乐,不算侵犯肖像权。如果行为人利用明星的照片非经本人同意且用于营利目的,那么这样的行为,算得上是侵犯肖像权。
拍摄违犯行为不属于侵犯肖像权,而是属于合理使用肖像权的行为。具体包括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
拍摄路人侵犯肖像权可以理解为下列行为: 1、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 2、擅自制作他人肖像。 3、恶意侮辱、污损他人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