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股东知情权的主体是股东,包括在工商局登记备案的股东和未经登记备案,但在股东名册上有记载的股东。另外如果实际出资人想取代代持人行使知情权的,必须先成为显名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
股东知情权诉讼起诉公司。股东知情权属于股东为自身或股东的共同利益对公司经营中的相关信息享有知晓和掌握的权利;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提出查阅请求,公司拒绝的,股东可以
民事纠纷打官司的时限有三种情形: 1、适用普通程序的一审案件,一般情况下审理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总共最长不超过十五个月; 2、适用简易程序的一审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3
《公司法》股东知情权诉讼起诉公司,而不是拒绝股东的人或者机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
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包括以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隐名股东享有股东知情权。隐名股东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行使知情权: 第一种途径:通过名义股东行使知情权。“隐名股东”可以通过与名义股东签署的协议或其他权利文件,要求名义股东向公司提出查阅公司文件的书面申请行使知情权。 第二种途径:显名后行使知
股东知情权纠纷需要的证据有,股东资格的证明文件,例如出资证明、股东名册;以及股东向公司提出查阅请求的证明文件,例如本人的陈述、本人提交的书面申请书等证据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起知情权之诉的:1、原告应当具备公司股东资格,除非例外;2、知情权的范围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会议记录等;3、公司以协议等形式实质性剥夺股东知情权的法院不予支持;4、法院支持原告的,应在判决中明确股东行使知情权的时间、地
股权转让协议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地址。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地址。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原、被告于某年某月某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 2、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原、被告于某年某月某日签订
股东起诉股东的情形如下:如股东因告公司其他股东不履行股东出资义务、不履行对公司的管理义务和清算义务等,而产生的诉讼。另对公司一方股东排斥另一方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诉讼,也应属于股东告股东的诉讼。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