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 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分子执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7日内执行。超过7日没有执行死刑的,必须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的院长重新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死刑。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没收财产的执行应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即自一审判决上诉、抗诉期满之日或者二审判决、裁定作出之日起执行。此时刑事审判庭应将相应的判决书、裁定书和移送
没收财产刑是剥夺罪犯个人所有的一部分或全部财产归国家所有的刑罚。 没收财产一般由法院执行,没收财产的范围一般限于与犯罪有关的个人财产。一些国家规定,只要是犯罪分子的个人财产,无论是否与犯罪有关,都可以没收。 为确认没收物的所有权,大多数国家
执行没收财产应该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没收财产的执行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
1、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裁判执行的机构执行。 2、被判处财产刑,同时又承担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应当先履行民事赔偿责任。判处财产刑之前被执行人所负正当债务,需要以被执行的财
没收财产的范围执行确定:1、司法机关没收的是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财产,要区分犯罪分子与其亲属的财产的界限,属于犯罪分子个人的才可以没收;2、如果司法机关没收犯罪分子全部财产的,应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给犯罪分子的亲属;3、没收财
1、没收财产应该是犯罪分子的个人财产,以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犯罪分子所占份额。没收的财产中不包括其家人的财产,家属财产包括家属所有财产以及家属应有财产。2、没收财产时要保留其家属以及他个人的基本生活费用。3、家属所有财产包括家属的生活用品、个
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分子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没收全部财产的,应该要给犯罪个人以及所扶养的家属预留今后必要的生活费。没收财产前犯罪分子的合法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清偿的,应当按照债权人的要求进行清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应当在判决
1、关于罚金的执行。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
我国对行政处罚决定进行执行的执行机关可以是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级政府决定的一个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