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应当根据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如果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后新法定代表人不承担原公司的债务,根据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对于公司的债务法人代表不需要承担责任。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法人代表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但如果公司债务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或者法人代表是公司股东,且存在下列情况的,则法人代表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
公司转让后原法人不存在,应当由转让之后的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不需要,应当由公司资产偿还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
一般情况下,法人是否需要承担公司债务,通常由具体情况来定。如果是公司的对外债务,那么是用公司自己的财产来清偿债务的,而作为公司的法人一般不需要承担该债务的清偿责任。因为公司具有独立的人格,所以法人代表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
担保人替债务人还款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追偿的范围是,以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为限。
债务人诈骗的,债权人可以起诉担保人,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则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按照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但是如果担保人是一般保证人,则享有先诉抗辩权。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应该: 1、一般担保。一般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为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
法人变更需要承担原债务。法人是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能够独立承担债务。法人变更后,原债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承担,法人不得因变更而不履行债务。
债务人失踪,担保人去世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公告送达,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五个担保人在担保时,如果都对债权人承诺了担保份额的话,按份清偿。担保人与债权人间,如果约定了必须先由债务人的清偿的话,可以要求先履行债务人应当承担的部分。没有约定的,担保人在担保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有权请求任意一个担保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