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8
行政诉讼二审新证据的认定为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的规定,民事诉讼再审情况包括: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
民事诉讼再审期限是:通常是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的六个月内;若是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新证据的认定方法: 1、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区分为:补强证据、相悖证据; 2、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对被告人不利的证据; 3、新出现的证据、改变原证据的新证据等。 对于刑事二审新证据的处理程序和方法,要首先发挥二审新证据的概念筛查功能,对于
二审新的证据是指:在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或是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
民事诉讼再审可以撤诉,但需经人民法院准许。因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裁定再审的案件,申请抗诉的当事人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再审程序。再审程序终结后,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原生效判决
民事诉讼的再审用裁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民事诉讼关于的法定证据的规定如下:法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院开庭审理有一个环节就是由双方当事人对证据材料进行质证。如果证据材料很多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