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1、若是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依照法律规定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2、若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发生了规划或设计的变更,例如:房屋结构的变更,房屋用途的变更等,若是开发商没有告知
强拆房屋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拆迁补偿决定书具有法律效力; 2、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没有提起行政诉讼、没有搬出房屋; 3、拆迁决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
收房发现以下情况,可以要求退房: 1、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2、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3、不
满足以下条件可以保全房产: 1、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应具备两个条件:①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②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 2、诉中的财产保全需满足条件:即对于可能因当事人
什么情况下可以退房: 1、延迟交房。 2、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 4、拿不到产权证。 5、无法得到贷款。 6、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 7、房屋质量不合格。 8、商品房地基基
可以拒绝退房的理由有: 1、房屋未通过竣工验收; 2、交付时无《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道路、电梯、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基础生活设施不具备使用条件; 4、建设单位未通知买受人变更商品房的户型、朝向、结构和空间尺
可以退房的情形:开发商未经买房者同意擅自变更设计;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房屋质量存在重大问题;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
能拒绝收房的情况有: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
法律规定下列情况下可以退房:双方协商一致的;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可以拒绝收房:与原合同相比,开发商无故拖延交房的时间,经过购房人催告三个月以上交房的可以拒绝收房。或者是开发商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房屋结构和配套环境也是可以拒绝收房的。还有一种情况是,在经过有资质的质
第一,开发商不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资格;第二,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第三,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第四,擅变更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