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公司破产债权人可以申请重整。债务人也可以,法定的股东也可以申请重整,但是需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重整方案,否则依然会被宣告破产。未完结的诉讼会由清算组接管。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书面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条件是: 1、一般的停止清偿到期债务; 2、债权人必须持有总数达到或超过5000美元的无担保债权; 3、在债权人有12名或更多债权人时,申请必须有至少3名债权人提出。 破产重整制度兼有债务清偿法和企业法的性质。在这里,所
破产重整的流程是: 1.债权人和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2.其次,法院受理后会指定管理人并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 3.债务人自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
一、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 二、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
破产重整期限不是必须是六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破产重整制度是指对存在重整原因、具有挽救希望的企业法人,经债务人、债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下及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依法同时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或资本结构上的调整,以使债务人摆脱破产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破产清算
1、申请原因有别。破产清算与重整都是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启动的,但破产重整的前提是法人企业仍有挽救的希望,并获得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同意。 2、申请时间不一。重整的申请时间提前。
公司破产重整程序: 1、出现重整事由; 2、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 3、审查; 4、指定管理人; 5、通知、公告; 6、编制债权表并提交核查; 7、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8、债务人可以在监督下经营事物; 9、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法律上对于破产重整失败后进入破产清算的时间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重整失败,只能破产清算,至于持有的股权会被作为破产财产按照破产程序进行清算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破产还债。
1、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