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取保候审去外地要向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申请。根据法律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否则司法机关可以取消取保候审。
在外地取保候审可以回家,但是需经执行机关批准。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外地的可以取保候审,但首先需要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 取保候审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
取保候审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只要经过执行关机关批准,一般是可以去外地的。但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之后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在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机关传讯的时候应当及时到案。
取保候审不可以去外地。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若是因为住址、工作单位发生变动需要去外地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在外地取保候审,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能回本地。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
取保候审没有经过批准到外地可能被通缉、逮捕。 根据刑事诉讼法取保期间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地方要经执行机关批准,如果情节严重,是可以取消取保候审措施,改为监视居住或逮捕的。
判刑后是不能办理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外地取保候审的,如果得到执行机关批准了的,可以回家,否则不行。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没有经过执行机关批准的情况下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未经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即不得离开本人居住地周围的一定区域,“市”,是指县级市,不设区的市,不是指地级市、设区的市。
取保候审期间外出需要向你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取保候审决定书上面会写执行机关,一般也就是办理你案件的公安机关的一个派出所,你可以联系案件的承办警官确认。如果是在审查起诉阶段或者审判阶段请同时与检察院或者法院报告。
在异地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去外地,但是需要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刑诉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