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我国刑法对挪用资金罪的认定标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认定:第一、挪用的资金数额是区分挪用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犯罪行为的重要标准之一。 挪用单位资金罪中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没还的;或没超过三个月,但是数额较大、并且进行营利活动的
挪用资金罪数额认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特殊主体,具体包括以下四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或监事; 2、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人员,即除公司董事、监事以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员工; 3、其
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如下: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进行立案。
我国刑法第272条规定了挪用资金罪,第384条规定了挪用公款罪。二罪的区别在于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具体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的人员或者上述机关、单位委派到其他单位的人员,并依照法律
继承股权后可以成为股东,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已经死亡的股东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对股东所有的公司股权享有继承权成为公司股东,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成为股东要经过法定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股东实施虚假出资的行为属于触犯刑法。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是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责任的,而公司股东最大的责任就是如果出资,而股东虚假出资的,就会构成虚假出资罪,要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不得利用股东的权利侵害其他股东或者公司的利益,如果侵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损害股东利益构成刑事犯罪吗?依据我国公司法和刑法的规定,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
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是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只有损害股东的权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才会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被认为是构成刑事犯罪。
股东可以通过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法实现退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是指公司依法对已经注册的资本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削减的法律行为,简称减资。减资依公司净资产流出与否,分为实质性减资和形式性减资。实质性减资是指减少注册资本的同时,将一定金额返还给股东,这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是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客体是国家有关特定款物专门使用到财物管理制度; 3、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国家用于特定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