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申请强制执行后,人民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予以执行;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仍未执行的,则申请人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可以的,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继续履行合同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会依法通过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财产的方式向被执行人施压。
行政诉讼中能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拒绝履行判决书、裁定书等文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也可以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可以。行政主体依法要求相对人进行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意思表示。行政命令具有强制力,它包括两类:一类是要求相对人进行一定作为的命令;另一类是要求相对人履行一定的不作为的命令。
行政强制执行的申请可以撤回。在申请撤回后,如果未超过法定的申请执行的期限的,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仍然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行政复议能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有执行权的机关可以自行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是可以撤回的,是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或上级机关撤销,该局有权自行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只要做出撤销该行政处罚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就可以了,撤销后该局可以对同一违法行为再次下达新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当事人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强制执行侵犯其人身或财产等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六十日的有效期限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规定。
强制执行不服可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
行政处罚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要符合下列条件: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而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并且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通过申请复议或起诉来救济其权利的。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当事人对执行处罚不服,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提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进行强制执行之前,会通知到当事人,作为被执行人有申辩的权利,也有救济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