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9
协议离婚,协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时效的问题。只有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也即为撤销权的行使,这个时效为一年。而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对方请求履行离婚协议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约定履行到期之次日
撤销合同的诉讼时效为,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的一年内。对于因重大误解订立或订立时有失公平的合同,受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或撤销申请。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的一年内。若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未行使撤销权或主动
撤销赠与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债权人的撤销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而撤销权是形成权,适用除斥期间,债权人的撤销权应当在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则该撤销权消灭。
破产企业的破产撤销权有如下四个构成要件: 1、是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2、有害行为发生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临界期间; 3、存在有基于被撤销行为而实际获益的人; 4、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就无偿行为而言,破产债务人主观上要有恶意。
对破产撤销权的范围规定是: 1、债务人隐匿、私分、毁损、抛弃财产等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 2、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放弃财产或权利、对外提供无偿担保等行为; 3、在破产程序开始前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按过低价格与他人进行交易而侵害债权人的行为。
破产撤销权行使时间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权事由之日起1年内。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合同撤销权不对应诉讼时效,对应的是除斥期间。一般需要当事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或者重大误解是九十日内、被胁迫是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依法行使撤销权。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
破产撤销权与民法撤销权的关系为:破产撤销权制度是民法上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在破产法上的延伸。破产撤销权,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