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行政复议的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基本身份信息;被申请人的基本身份信息;申请人的请求;所依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以及申请人的签名、盖章;申请日期等内容。
交给上级部门。如果是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申请的方式分为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两种方式,不同的申请方式所走的程序也不完全相同。书面申请的,请按相应的格式书写;口头申请的,由行政复议接待工作人员当场用“口头申请记录”纸记录 。
申请人应当在法定期限之内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申请书中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
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提交书面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被申请人,复议请求,申请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时间等。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由
个人申请交通行政复议申请在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需准备行政复议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行驶证,并携带公安机关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公安机关强制措施凭证》复印件,如当事人无法前往,还需提交《委托代
1、确认执法机关已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2、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60日内,在提出复议前应确认在合法期限内。如果超过60日,应说明为何超期,是否仍在合理期限内。 3、撰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时须一式三份。 4、搜集复议所需材料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
双方或多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后,需要订立书面凭据的,并没有统一的格式要求,但是一般需要写协商各方的个人信息,协商达成的约定事项及履行约定的方式和时限,违约责任,各方签字盖章确认。
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
行政复议申请书,一般应在受理申请后的六十日内答复;如果情况复杂,行政复议机关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决定的,经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至最多不超过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