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计算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
取保候审期间遵守取保候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时,办案机关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没有依法退还的,被取保候审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退还申请,要求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
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的取证: 1、收集证明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证据; 2、收集证明被取保候审人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未向执行机关报告的证据; 3、收集证明被取保候审人在传讯的时候没有及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 第一,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第二,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
取保候审保证金规定有: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
一般取保候审金交到有权办理取保候审的机关。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友、法定代理人、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严禁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吞保证金。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换程序如下: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2
交纳保证金的,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通知决定机关。
取保候审保证金一般是由被取保候审当事人自己或家属拿着收取保证金通知书亲自到银行去交纳,然后由银行开回执给取保候审的公安局。 银行的回执入卷存档,除了回执,银行还要开一个类似存款的收据,这个收据是交给当事人自己或家属的。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有关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撤销案件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凭退还保证金
取保候审期间结束后,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亲属凭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直接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也可以凭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为:提供保证金的人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数额确定应该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