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法院民初和民终的意思如下:民初是指法院民事案件一审。民终案件即民事案件最终判决,也就是终审判决。民事案件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为方便审理和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对受理案件所进行的分类。终审判决,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判决。
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执行法律文书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情的需要,在执行过程中通知有关单位或者公民完成人民法院指定的协助事项的一类法律文书的总称。协助执行通知书本身可以成为一种独立的法律文书,也可以根据协助执行事项的不同分别称
法院结案文书的意思应当是由法院出具的写明了案件判决结果的文书,按照规定应当是判决书,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则应当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法院送达文书是指法院将诉讼文书送达给诉讼当事人的行为,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如果受送达人是公民的,其本人不在的,则应当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检察院单上写着自愿承认盗窃罪,意思是当事人是自愿认罪的,承认盗窃行为事实,这属于刑事案件的自认,但即使如此也不能单凭当事人承认盗窃事实,就直接认定构成盗窃罪。
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
法院裁定书的意思是审判机关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裁定是指审判机关在诉讼过程中,就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处理决定。分书面和口头裁定两种。在中国,裁定由人民法院使用,裁定只适用于在诉讼过程中出现的程序问
民诉前调的意思就是属于诉前可以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话,那么就可以进行立案审判;如是双方调解成功的话,那么就会出示调解书,调解书的效力与法院的判决书是起到同等的法律效力。
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如下: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变更判决指人民法院对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直接进行变更的一种判决形式。变更判决的实质是人民法院用它的判断代替了行政机关的决定,是司法突破了自身的职能而进入了行政领域,所以,我国行政诉讼法将这种判决形式审慎地限制在行政处罚的显失公正之内。
法院民事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必须到庭的被告; 2、对必须到庭的被告已经两次传票传唤; 3、必须到庭的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适用拘传措施,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提出意见,
撤销一审判决意味着一审在认定事实或理由、适用法律方面出现重大错误,或者一审程序违法,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导致整个判决有失公平公允,通过撤销判决的方式,将案件回归到原始状态,重新再走一审流程。撤销一审判决只能由上一级法院以裁定的形式作出。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