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24
以寻衅滋事罪被逮捕,说明行为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以寻衅滋事罪进行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
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
寻衅滋事可以判处缓刑。如果犯罪份子被判处了拘役,或者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有一些减轻执行的情节,就可以适用于缓刑。根据犯罪份子的悔罪表现以及犯罪情节,认为如果使用了缓刑,也不会导致危害社会了,也适用于缓刑。但是犯罪份子不可以是累犯,以及犯罪
寻衅滋事罪最轻量刑是管制。其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3、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寻衅滋事的主犯只要符合缓刑要件,就可以宣告缓刑。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罪犯,可以适用缓刑,符合上述条件不满十八周岁的、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罪犯
具有自首情节在判决时可以减轻处罚,但是不能减刑。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是在服刑过程中进行的。
犯寻衅滋事罪后自首的,一般能在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范围内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免除处罚。如果行为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则在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的范围内对行为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
行为人犯寻衅滋事罪的,对其一般能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行为人纠集他人多次实施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等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一)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分别是: 1、如果是属于破坏社会秩序的,一般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如果是属于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一般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