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7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刑法第413条第2款),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因为自身的严重不负责任,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对应该被检疫的物品没有进行检疫,或者出现延误检疫出证和错误出证等情况,导致国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触犯了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犯罪分子,因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
妨害动植物检疫罪量刑规定具体如下:如果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妨害动植物检疫罪量刑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是指违反有关动植物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行为。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既遂的具体量刑标准是: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是指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罪嫌疑人(自然人)触犯了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引起了重大动植物疫情,或者是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又或者是拘役,同时处以或者是单处罚金;如果是单位犯罪的,需要对单位判处罚金。除此之外,还需要对单位的直
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处罚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立案标准为: 1、导致依法进出口的动植物不能进口或者出口,涉及索赔造成3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引发重大疫情、传播或流行的; 3、引发疫情而致人死亡或残疾的; 4、不检疫次数达3次以上,或延误或错误检疫出证,严重影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判刑标准的规定: 1、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如果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