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一般不可以拒交物业费。我国法律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因物业服务不到位的,业主不可以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可以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通过协商沟通的方式来解决。当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确实存在较大问题时,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通过正当程序解聘原来的物业公司,重新聘用新的物业公司。
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需要业主共同决定。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或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事项,需要业主共同决定。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委员会能解聘物业公司。解聘物业公司需要召开业主大会,针对解聘物业公司进行投票、统计投票结果,投票表决取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同时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公司办理解聘手续,安排物业公司进行相关服务事项的交接,物业公司退场。
物业服务合同需要全体业主签。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
违法。租户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还不构成违约,业主仍需缴纳物业管理费。但如果在物业管理公司曾书面允诺过的前提下,服务质量却不合要求,业主可以拒交管理费。
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一般是不可以拒交物业费的。如果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还不构成违约,业主仍需缴纳物业管理费。但如果在物业管理公司曾书面允诺过的前提下,服务质量却不合要求,业主可以拒交管理费。
不可以的,目前业主以物业服务存在瑕疵为由拒交物业费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物业和业主存在约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并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但如果业主有证据证明物业服务存在瑕疵,业主无需支付物业费的滞纳
业主不能无故拒绝支付物业服务费。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不接受或不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督促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