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进行立案的流程包括有: 1、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 2、被害人是个人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3、在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
对于刑事附带民事开庭次数,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人民法院,一般在受理之后的两个月里面进行宣判,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对于一些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过了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三个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通常会在开庭之后的一个月左右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庭审程序为: 1、法庭宣布开庭; 2、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 3、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4、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 5、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6、法庭
诉讼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方法是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根据法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实际的必然的物质损失。根据我国《刑诉解释》第155条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
受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实际看评估报告和具体情况,向被告提出要求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医院食品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基于残障的伤残赔偿金等费用,也可以用黄金来代替。但是,如果是涉及刑事案件时,法院一般不会支
要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刑事案件附带的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是紧密相连的,因而,民事部分的审判与刑事部分的审判一般应同时进行。人民法院只有在全面查清案件事实,确定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大小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对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
根据我国目前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依据的是刑事诉讼程序,其附带民事诉讼。开庭的程序主要是: 1、法庭宣布开庭;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看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等相关人员名单; 2、进行法庭调查; 3、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宿费、交通费;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造成被害者死亡的还可以要求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提请附带民事诉讼的前提条件: 1、须以刑事诉讼的存在为前提条件。 2、须以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的物资损失为事实条件。 3、被告人造成被害人的损害必须是直接的物质损失(包括财产和经济损失)才符合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造成的精神损失、间接损
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的方式: 1、证据材料为书证的,应当提供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件、影印件、副本、节录本等。 2、证据材料为检查笔录及鉴定结论的,应当提供原件。 3、证据材料为视听资料的,应当提交未被剪辑、加工过的原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