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能适用监视居住的人是: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以及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监视居住不会坐牢。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否会有牢狱之灾与监视居住没有直接联系,是否会有牢狱之灾取决于法院的判决。 监视居住期限是: 1、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2、在监视居住期间,不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不应当追究刑事
监视居住后,不得超过六个月开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发现不应当追查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满的,应当及时停止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监视居住执行的规定主要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第74条和第75条,规定了:监视居住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场所一般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如果行为人没有固定住处,或者其涉嫌的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则也可以依法在指定的居所监视居住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监视居住未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那么监视居住是好还是坏,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该条的规定表明,监视居住的场所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另外一种是指定的场所,如将犯罪嫌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分为住处监视居住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两种。住处监视居住,是指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的监视居住定居所监视居住是指在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所执行的监视居住。
解除监视居住的情形是: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后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开庭。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根据法律规定,违反监视居住的处理方式是:被监视居住的行为人违反监视居住所要遵守的规定的,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一般是: 1、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2、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或者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等。
以下情况下监视居住: (一)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二)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三)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四)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五